一、初审合格名单
 
            根据《 2023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》,学校专家组对已完成网上确认考生的材料进行了审核,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,现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专业初审合格名单公布,详见《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初审合格名单》(附件)。
 
            二、综合考核
 
            (一)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安排
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考试科目  |  
               考试时间  |  
               考试地点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外语(英)  |  
               2023年5月13日08:30-11:30  |  
                虎溪校区 (具体考场安排将于2023年5月10日左右在学校招生处官网通知,请考生注意查看)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一  |  
               2023年5月13日14:00-17:00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二  |  
               2023年5月14日08:30-11:30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综合面试  |  
               2023年5月14日14:00开始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注:1.具体考试科目请查看《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(网址://www.dmillerco.com/zsb/info/1073/2795.htm);
 
            2.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
 
            (二)综合面试提交资料要求
 
            请考生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(3份),封面标注本人姓名、报考研究方向,并在综合面试考核现场提交评审组,资料提交后不再退还。提交的个人资料包括:
 
            (1)《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》1份;
 
            (2)个人简历。含本人学习工作经历,毕业院校、专业背景、学历学位等,并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成绩单(加盖培养单位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;
 
            (3)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)的专家推荐信;
 
            (4)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,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撰写,字数不超过1000字;
 
            (5)考生本人科研创新成果,成果范围可参考专业初审提交资料目录。
 
            三、考生须知
 
            《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》将于2023年5月10日左右在学校招生处官网通知,请考生注意查看,按要求准备并参加综合考核。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附件: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初审合格名单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 招生处
 
            2023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