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港澳台考生:
 
            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[2020]16号)要求,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
            一、考生资格及招生计划
 
            详见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(网址://www.dmillerco.com/zsb/info/1001/1953.htm)。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二、考试科目
 
                (一)英语(满分100分);
 
                (二)业务课一(满分100分);
 
            (三)业务课二(满分100分);
 
            (四)面试(满分100分)。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三、考试安排
 
            (一)考试地点: 虎溪校区
 
            (考场安排,另行通知)
 
            (二)考试时间:2020年6月30日(周二)
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科目  |  
               考试内容  |  
               考试时间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一  |  
               专业笔试  |  
               08:30-12:30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二  |  
               专业答辩  |  
               14:00开始,三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英语  |  
               现场答辩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面试  |  
               面试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(三)考试准备材料和用品
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科目  |  
               考生须自行准备的材料和用品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一  |  
               全开画板、画架、笔洗、墨汁、调墨盘、毛笔、铅笔、炭笔、图钉、橡皮等绘画工具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业务课二  |  
               签字笔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英语  |  
               签字笔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面试  |  
               以下材料由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装订,一式三份带至考试现场。 ①个人简历。内容包括:学习工作经历,本科院校,专业背景,本科成绩单,科研创作成果等。 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(创作)计划。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撰写,字数不超过1000字。 ③考生科研(创作)成果。考生本人的主要科研成果,创作作品,发表、采用、获奖情况等,如为合作作品或成果,须注明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。  |  
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四、拟录取办法
 
                (一)拟录取基本资格
 
            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,才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:
 
                1.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;
 
                2.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;
 
                3.业务课一、业务课二成绩均不低于75分。
 
            (二)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
 
                录取加权分以百分制计算,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,计算公式如下:
 
                录取加权分=(面试成绩×10%+英语成绩×10%+业务课一成绩×50%+业务课二成绩×30%)。
 
                (三)拟录取办法
 
            具备拟录取基本资格的考生,按录取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五、其他事项
 
                (一)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、通知均发布在 招生处官网,请广大考生关注。(招生处官网网址://www.dmillerco.com/zsb/)
 
            (二)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:023-65921038,邮箱:jiwei@scfai.edu.cn。
 
            (三)学校招生处电话:023-65921056,023-65921053,邮箱:zs@scfai.edu.cn。
 
             
 
             招生处
 
            2020年6月24日